学校政策-恐吓,骚扰和欺侮政策
任何形式的骚扰都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一个学生感到被社区的另一个成员骚扰, 他或她应该直接向学校提出这个问题. 同样的, 恐吓, 故意孤立他人,让他们感到被同龄人排斥, 不会被容忍. 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明目张胆还是含蓄含蓄, 语言或身体, 任何侮辱他人的行为, 阴影, 目标, 或者以任何理由干扰学校社区的其他成员, 包括种族, 性, 宗教, 民族起源, 物理属性, 或者性取向, 是明令禁止的. 将在对案件进行彻底调查后决定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但可能包括拘留, 悬架, 留用察看或开除. 另外, 回应可能包括咨询和/或其他恢复步骤的建议.
恐吓和骚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涉及人身威胁和/或恶意八卦和诽谤的电子通信;
- 指定特定学生和/或教师的暗杀名单或民意调查;
- 窃取密码、谎报身份;
- 更改他人的个人资料;
- 进行性挑逗的;
- visual conduct; e.g., 抛媚眼, 做出性感的手势, 展示性暗示物品或图片的, 漫画, 或海报;
- 不适当的拿走和/或分发, 羞辱性的, 或者露骨照片, 图片, 内容:自己或他人的内容;
- verbal conduct; e.g., 发表贬损性言论, 绰号, 侮辱, 笑话, 口头性命题, 对性的口头辱骂, 对一个人的身体进行生动的口头评论, 性侮辱性的词语,用来形容一个人, 暗示性或淫秽语言, 信, 便条或邀请函, 恶意散布流言蜚语;
- physical conduct; e.g.攻击、触碰、妨碍或阻挡某人的行动.
欺侮是指危害或有可能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或安全,或者故意破坏或移动公私财产以使其成为……的情况或行为, 剩下的, 或者参加任何团体. 当事人同意参加活动的事实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任何情况或活动, 为了成为, 剩下的, 或者参加任何团体, 产生或可能产生精神, 情绪或身体不适, 恐惧, 退化, 道德妥协, 羞辱, 尴尬, 骚扰, 或者嘲笑对学生来说就是欺侮. 一个人违反了这个政策,只要他或她从事, 次助攻, 或试图参与或协助策划或实施任何欺侮活动, 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或其他学校财产. 我们学校社区的所有成员, 包括, 学生, 教师, 和工作人员, 是否有责任立即向适当的教员报告任何欺侮活动或任何欺侮活动的计划, 部门主管, 体育指导员, 或者校长. 不作这样的报告也是违反这项政策的. 任何运动队/运动, 俱乐部, 协会, 组织, 或其他授权欺侮的团体可能会受到学校的制裁. 这些制裁包括, 但不限于, 罚款, 暂停运作, 无法使用学校设施, 资金损失, 撤销经营许可. 任何善意举报欺侮行为的人都不会被采取任何不利行动.
欺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任何身体上的残暴行为, 比如鞭打, 划, 踢, 引人注目的, 打, 品牌, 在人的皮肤或衣服上书写或标记的, 迫使健美操, 暴露于恶劣环境或其他身体虐待;
- 个人奴役行为(1).e.强迫劳动或服务);
- 睡眠不足;
- 孤立的:被社会或语言接触排斥的;
- 绑架或滞留;
- 个人卫生限制;
- 吼叫、咒骂、侮辱性或贬低性的言语辱骂;
- 尴尬的:被迫穿上尴尬或羞辱的服装的;
- 食用任何食物、药物、污秽物或其他非食物物质,或酒精;
- 用有害物质涂抹皮肤;
- 进行性模拟或性行为的;
- 特技还是冒险, 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 这可能会导致身体伤害或对一个人的精神伤害, 幸福:情感上或社会上的幸福;
- 使身体或精神疲劳的活动;
- 休克:身体或心理上的休克;
- 将任何人置于实际的或模拟的危险或危险境地;
- any theft/destruction/damage of public or private property; or
- 任何违反法律或学校政策的行为, 以及其他任何可以被定义为欺侮的行为.
当学校管理部门发现任何恐吓事件时, 骚扰或欺侮, 有关情况将立即调查. 任何被发现违反此政策的人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包括终止雇佣或开除学籍, 是适用的, 严重违规的. 违反本政策的人还可能根据宾夕法尼亚州法律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申诉程序
学生应该通过及时报告任何被指控或潜在的骚扰事件来帮助学校防止这类行为, 恐吓, 被欺侮, 或战斗.
所有投诉将由日耳曼学院进行彻底调查. 在处理投诉时,我们会保护投诉人并为其保密, 尽最大可能.